根据二〇〇二年八月十四日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滕州市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滕政办发[2002]99号)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保密、保卫、综治办、信息、督办、提案及会议组织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后勤服务工作;负责信访、承诺服务、效能监察工作;负责机关资产管理。
二、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管理、计划生育、宣传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所属基层单位及本机关的工会工作,负责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建设系统职工教育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培训工作。
三、综合财务科 组织编制全市建设事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行业统计工作;负责编制城建资金年度使用计划;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审计调查和经济分析,对委属单位财务收支、经济责任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审计、核定;负责城市建设招商引资工作。
四、城建城管科 拟定全市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有关规定、办法,指导全市城市燃气、热力、电力、通信、负责公共客运、城市雕塑、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卫工作;负责对国家和省市重点风景名胜区及其规划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生物多样性工作;指导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城建监察工作。
五、基本建设科 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审查招标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招标投标申请书和招标文件,审定标底、监督开标、评标和定标,监督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履行;负责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的制定和监督执行;负责建设监理、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组织指导工程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造价工作;指导产品质量认证工作;负责建设系统劳动安全工作;负责境外企业进滕承包工程管理工作。组织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和墙改工作,负责室内外装饰行业管理,负责城乡勘察设计工作及资格审核报批管理工作;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管理标准设计工作;监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综合管理全市城镇建设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工作。
六、政策法规科 组织拟定全市建设行业规范性文件、规章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性政策的调查研究;负责建设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工作;指导建设系统的法制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
七、村镇建设科 拟定全市建制镇、集镇和村庄建设的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市村镇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重点小城镇的总体规划;指导村镇建设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指导受灾地区的村镇重建和大型建设项目地区的村镇拆建工作。
八、工程执法科 负责规范建设市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受理群众举报案件,依法查处建设市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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