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的
通 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安委会《2008年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意见》要求,切实做好系统内安全标准化企业创建工作,促进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经建设局研究,特通知如下:
一、创建企业安全标准化的任务目标
滕州市公共汽车公司加油站创建枣庄市级企业安全标准化,责任人:杨列东。滕州市正方新型建筑材料厂,责任人:阮学龙,承办人:杨召亮;滕州市联迪路桥有限公司,责任人:刘玉洋,承办人:刘子舜;滕州市中远建筑公司责任人:刘玉洋,承办人:张健;以上三个企业创建滕州市级企业安全标准化。整个创建任务于11月底全部通过上级组织的验收。
二、组织和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创建机构。建设局成立以局长周长秦同志任组长、以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以安监中队和各创建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标准化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时召开创建工作会议,细化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重点、保障措施和时限安排。各创建企业要将标准化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抽调责任心强的专业技术人员,成立标准化工作小组,集中精力抓好安全标准的建立、教育、运行及考评工作。建设局将安全标准化创建情况纳入动态考核,作为安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上述单位要制订实施方案,5月8日前,报市建设局安监中队。
(二)抽调专人指导,确保创建工作完成。各单位要抽出专人具体负责,要充分发挥安全专家的作用,精心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的新方法。进行具体指导服务,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三)深化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隐患。要把安全标准化创建作为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重要内容,深化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从根本上解决安全生产基础性、深层次问题。要把抓好安全标准化创建全面融入企业各项基础工作中,加大安全投入,健全规章制度,改善安全条件,紧密结合企业安全文化创建,扎扎实实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严格考评程序,加大现场考评力度。枣庄、滕州市级标准化企业验收,由枣庄、滕州市依照安全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组织进行。企业提交自评报告和验收申请后,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严格按照考核评级办法对申报企业进行初验,对专家组提出的问题企业要及时进行整改,经专家组复查后出具初评意见,方可按程序进行申报。
三、工作要求
(一)各创建单位高度重视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的重要性。要把创建工作同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结合起来,认真做好安全标准化工作,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以赴、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抓好安全标准化工作。各创建企业要组织标准学习和培训,初步建立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并试运行一个月以上的时间后,才能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内部自评,对自评过程中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经过内部复评达到申报条件后,才能提出验收申请。建设局接到企业的验收申请后,应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对企业的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进行审核,确认自评报告属实后,方可上报市安监局。
(二)严格考核,确保完成创建任务。各单位按照考核标准,集中精力抓好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顺利通过各级组织的考核验收。对按时完成下达的标准化创建工作任务的单位,市安委会将按照动态考核办法的规定,分别给予建设局相应加分(枣庄和滕州市级安全标准化企业,分别加15分和10分);凡因企业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任务的,在予以通报批评的同时,市安委会将按照动态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分别扣建设局15分和10分,年终考核取消评先树优资格。对此,凡因工作不力、导致建设局被上级部门扣分的,对其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其各级评先树优资格,并责令单位负责人写出检查,承诺达标时限,确保上述4个单位全面完成创建任务。
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