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发枣庄市建委《关于印发
〈关于加强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枣庄市建委《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市建设局负责市政工程施工的安全报监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市建设局安监中队负责安全报监手续的承办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二、市政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将有关资料上报市建设局安监中队,申请办理安全报监手续。在受理市政工程报监时,要建立市政工程安全监督档案,出具市政工程报监书。
三、市建设局安监中队要按照市政安全监督内容,切实抓好市政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市政工程的施工安全。
二〇〇八年九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