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建设局
关于实行安全生产工作动态考核月通报
制度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按照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滕政发[2008]1号)、《滕州市200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动态考核办法》(滕安发[2008]11号)、《滕州市建设局2008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意见》(滕建发[2008]1号)、《滕州市建设局安全生产工作动态考核办法》(滕建发[2008]4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细化、量化、具体化,确保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根据市安委会的统一安排,经市建设局研究,决定在系统内实行安全生产动态考核月通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08年9月起,在全系统实行安全生产动态考核月通报制度。具体动态考核内容见附表。
二、动态考核分局属单位自查和市建设局抽查两种形式。局属各单位将自查情况于每月3日前报市建设局安监中队。局安监中队负责具体组织动态考核月通报工作,主要是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有重点地组织系统内抽查,并结合市建设局日常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打分,排出名次,进行通报。
三、市建设局每月的通报情况将与年底建设局综合考核的名次进行对接,对月通报排名连续三次倒数后二位的单位将取消其年底评先树优的资格。
附:安全生产动态考核月报表
二〇〇八年九月九日